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公眾號:iadmin5)1月17日報道,國家稅務總局開發(fā)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線已有兩周,近日有網友發(fā)現,自己信息顯示自己曾受雇于安徽師范大學,然而他從未在安徽師范大學任何部門任職過。
根據個稅App上的反饋信息,受理此事的稅務機關為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鏡湖區(qū)稅務局納稅服務段,而官方判定這名網友不是安徽師范大學的雇員。
遭遇“被入職”事件的網友不在少數,廣西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表示,如果納稅人目前僅在唯一一家單位任職,但填報信息時卻跳出現了其他單位,可能有三種情況:
一、納稅人曾與該單位有經濟上的來往,例如曾獲得過該單位發(fā)放的勞務費,而該單位在之前填報納稅信息時有誤,將納稅人默認為了自己的雇員;
二、納稅人曾在該單位任職后又離職,但該單位沒有對信息進行更新;
三、納稅人個人身份信息被陌生企業(yè)盜用,成為了企業(yè)的“影子員工”,虛報不存在的工資成本,以達到偷逃企業(yè)所得稅的目的。
職工如果在注冊個人所得稅App時對任職受雇信息有異議,可以發(fā)起在線申訴或直接向稅務機關反映,保障自身權益。積極發(fā)起申訴,可以幫助稅務機關得知哪些企業(yè)在使用虛假的個人信息充人頭,從而為打擊逃稅提供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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